申報條件
一、建設主體
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主體是在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本區范圍內,正常開展研發、生產和經營活動,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獨入統的分公司視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關規定的企業。建設主體可由符合上述要求的企業單獨申報,同時鼓勵其作為牽頭單位,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聯合申報單位最多不超過2家。
二、建設任務
(一)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及創新管理體系。委派一名高管作為中心主要負責人,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門,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3人以上;建立并運行符合產業特點和創新規律的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運用模式及重大事項協商決策制度;貫徹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
(二)加大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申報單位對獨立設置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辦公場所、軟硬件設施、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建設期內每年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不少于100萬元(不包含人員薪酬)。
(三)加強專利信息分析應用。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化管理機制,收集知識產權和市場競爭信息,開展商業化技術需求分析及相關領域競爭態勢分析,引導專利挖掘及專利技術前瞻性布局,項目期內發明專利授權和PCT國際專利申請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四)提升專利創造質量及全流程管理。開展專利申請前評估,提升專利申請文件撰寫質量,突出專利創造產業化導向,建立專利導航、專利挖掘、專利申請前置評審和專利全生命周期管控制度,從技術研發的源頭至專利授權、駁回、撤回、終止,建立專利流程檔案,監管專利的全生命周期。積極開展專利獎申報工作。
(五)加強高價值專利產業化。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深度合作,促進專利技術轉化運用。不斷鞏固和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加快推進高價值專利產業化,以高價值專利產業化推動企業工業產值或營業收入持續增長。
(六)強化知識產權金融運用和保護。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質押融資、作價入股等工作。積極提升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意識,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與知識產權維權機構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積極主動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工作。
(七)發揮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示范引領作用。及時總結高價值專利創造及轉化運用經驗做法,舉辦或參加相關工作交流會或成果推介會,為區域相關產業領域創新主體開展高價值專利創造及轉化運用工作提供示范引領樣板。
(八)其它有利于高價值專利培育及價值實現的舉措。
補助
經認定為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的單位,按照申報方案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工作;建設期滿一年后,開展第一年度考核,建設期滿兩年后,進行第二年度考核(期末驗收);每年度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政策規定給予扶持50萬元。
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1.《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申報書》(建設方案可另附);
2.“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納稅證明材料(登錄網上稅局打印近三個月“完稅證明”);
4.統計關系證明材料(其中“規模以上企業”進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打印“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規模以下企業”到所屬街道統計站打印“查看法人單位表”);
5.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單位正式發文);
6.專職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社保繳納證明及單位正式發文任職文件;
7.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8.企業2021-2023年的財務審計報告;
9.2021-2023年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的說明;
10.2023年度專利產品收入專項審計報告或專利產品銷售收入清單(清單包括序號、專利產品名稱、產品對應專利申請號、銷售金額、總金額等);
11.2021-2023年授權發明專利、PCT國際專利申請清單及相關證書文件(清單包括序號、專利申請號/PCT國際申請號、專利名稱、申請日、授權日、第一權利人名稱等)。
12.其他能證明申報單位符合相關申報要求的材料。
13.信用承諾書(明確如有失實或失信行為需承擔責任),并提供由“信用中國”或“信用中國(廣東廣州)”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