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在東莞市依法登記注冊、已辦理稅務登記,已納入東莞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統計名錄庫的限上餐飲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
補助
1.對上一年度營業額全市排名前10名的限上餐飲業企業,給予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
2.要求餐飲企業上一年度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單個門店營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餐飲企業,以上一年度營業額計算排名,給予前10名的企業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
注: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標準的餐飲企業,只可選擇其中一項標準申報。
申報材料
1.登錄東莞市商務局專項資金申報管理系統(http://dgboc .dg.gov.cn/zxzj),提交該系統打印、且經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司公章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申報企業當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3.申請資助標準第2點專項資金獎勵的,還需提供門店營業面積的有效證明文件,如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