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
省級、市級“鏈主”企業,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三年境內上市的制造業及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
(二)制造業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原則上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其中軟件類企業原則上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上年度營業收入為正增長。
(三)企業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