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適用于政策生效期間(2019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上市企業或擬上市企業。
(二)上市企業是指在境內外資本市場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境內外資本市場是指國內資本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及境外資本市場(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新加坡、美國及上級金融主管部門認定的境外證券交易市場)。擬上市企業是指在區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證券公司等輔導保薦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或者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工作的企業。
補助
對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600萬元獎勵,企業同時符合多個階段獎勵條件的,可一次性申請對應獎勵。
1、在區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證券公司等輔導保薦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不含“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以及其他顧問協議)的,可給予100萬元獎勵。其中,股份制改造以及與證券公司簽約工作應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在區內完成,且兩者間隔時間不超過3年;享受過我區“新三板”掛牌補貼扶持以及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股份制企業補貼的企業,不再享受本股份制改造并簽約的補貼;
2、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工作的,可給予200萬元獎勵;
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可給予300萬元獎勵;
4、按我區政策享受過上市輔導備案獎勵50萬元的,可在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工作時給予150萬元獎勵;按我區政策享受過上市輔導備案獎勵50萬元和上市輔導驗收獎勵100萬元的,可在成功上市時給予350萬元獎勵;
5、輔導驗收工作在區外完成后再將工商、稅務、統計關系新遷入本區,并納入本區統計口徑的企業,須待企業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給予500萬獎勵。
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分別用A4紙打印并膠裝成冊加蓋騎縫章(需按順序印制目錄和頁碼),在辦理申請審批時提供;除《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中掃描上傳:
(一)基礎材料
1.《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該清單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預審通過后系統自動生成,請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紙質材料時一并提交,經辦人簽名);
2.《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獎勵申請表》(原件,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授權代表人簽字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核原件),加蓋企業公章);
3.企業“一照一碼”營業執照,遷入的企業還需提供辦理遷入的工商變更登記備案材料(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4.納稅證明材料(登錄網上稅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稅證明”,零稅的提供無欠稅證明或涉稅征信情況)(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5.統計關系證明材料(其中:“規模以上企業”進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打印“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財務狀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規模以下企業”在所屬街道統計站打印“查看法人單位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6.承諾書(承諾自獲得獎勵起10年內注冊及辦公地址不遷離本區,不改變在本區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等內容)(原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除提交基礎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已在區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證券公司等輔導保薦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領取第一階段獎勵的,提交以下資料:
(1)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工商變更登記備案資料(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核原件);
(2)企業委托證券公司進行輔導保薦相關服務的相關協議或文件(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核原件);
2.已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工作,領取第二階段獎勵的,以及已首次公開發行并成功上市的,領取第三階段獎勵的,無需申請及提交紙質材料,按“免申即享”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