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在白云區實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開展違法違規經營業務,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稅務、金融等風險由企業承擔。
(二)符合白云區“1+4+N”惠企政策所規定的認定和扶持條件。
補助
申報2023年9月至12月扶持資金。根據政策2023年9月印發的實際,對2023年9月至12月采取“年銷售額月分解制” 進行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企業2023年9月至12月對白云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總額。企業完成銷售額1.66億元、16.66億元、33.33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速分別達到10%、5%、正增長以上的,分別按照銷售額的0.5‰、0.55‰、0.6‰給予扶持。
申報材料
(一)白云區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大宗商品貿易專題)扶持資金申請材料(附件1,封面)。
(二)白云區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大宗商品貿易專題)扶持資金申請表(附件2)。
(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提供新的營業執照即可)。
(四)申報當季財務報表和繳稅憑證。
(五)申報季度《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1表)。該表格由申報企業自行從統計平臺獲取。
(六)《授權委托書》(附件 3)。
(七)企業信用核查報告(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 en/查詢并打印)。
申報企業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均需簽字、蓋章、原件彩色掃描PDF格式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