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在云浮市范圍內注冊及經營的制造業行業且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申報主體近5年內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情況,且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二)申報綠色制造項目的,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
(三)申請省級節水標桿企業、節水標桿園區項目的,應列入2023省級節水標桿企業、節水標桿園區名單。申請節水型企業項目的,在2023年度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市水務部門組織的評估驗收,且節水型企業名單公布時間在2023年6月27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含)。
(四)申報清潔生產項目的,在2023年度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且清潔生產企業名單公布時間在2023年6月27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含)。
補助
(一)綠色制造。采取事后獎勵方式,對新納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新認定的國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二)工業節水。采取事后獎勵方式,對新認定為廣東省節水標桿園區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廣東省節水標桿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為節水型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三)清潔生產。采取事后獎勵方式,對新認定為清潔生產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項目入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