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企業專項資金資助怎么申請,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項目內容
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資助(第二批)
申報期限
2022-05-11至2022-05-20
具體扶持方式
標準制修訂項目資助
主導國際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主導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的資助;主導行業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的資助;主導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的資助。藥品、醫療器械的國際標準參照執行。同一申報者同一年度享受本細則第十八、十九、二十條資助總額上限為100萬元,國際標準類不受總額限制。
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資助
對承擔國家、省、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標準化試點或示范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助,啟動建設時給予50%,通過驗收后給予50%。如啟動建設時未申報,可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給予100%。
國家、省、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區域性標準化試點或示范項目承擔單位為區政府或管委會的,根據文件確定的配套建設項目,通過國家、省、市級驗收后,一次性給予配套建設項目單位不超過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資助。
承擔國際國內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機構工作資助
對首次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工作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首次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等國內技術對口單位工作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對首次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技術委員會和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首次承擔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企業標準“領跑者”資助
對新獲得政府部門認可的工作機構發布的產品或服務“標準領跑者”稱號,每種產品或服務按照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一種產品或服務在同一申報年度獲得國家級、省級標準領跑者稱號的,只按照國家級予以獎勵。已獲得稱號級別向上一級升級的,按上一級獎勵標準給予差額補償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標準領跑者”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資助
對獲得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的,每種產品給予5千元一次性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