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模范遵守黨紀國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緊密結合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深化改革最新部署要求,緊扣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新質生產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制造業當家等任務部署,
在當前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特別是在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攻克“卡脖子”核心技術難題上有所突破。
以先進制造業為主,適當選取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延續發揮關鍵作用,或技術成果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并明顯改善民生的工匠人才。
申報材料
(二)報送材料
1.填報完整并加蓋地級以上市總工會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印章的推薦表。
2.約 3000 字的詳細事跡材料。
3.參照推薦標準相關的表彰獎勵、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