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1.符合條件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近三年無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補助
對符合條件企業進行獎補(資金用途有限制,不得用于特定投資性經營支出等)
申報材料
1. 屬地工信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文;2. 《茂名市 2024 年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市級獎補資金申報表》;3. 《2024 年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市級獎補資金申報承諾函》;4. 企業合規經營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一式二份(含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