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科研院所,可組成聯合體申報。牽頭申報單位主營業務應包括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的研發、供應、服務等。牽頭承擔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揭榜任務的單位在完成驗收前不得再牽頭申報。
(二)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技術創新和實施應用基礎,必要的場地、設備、人員條件,完善的工程化研發、試驗、實施能力,在相應行業和領域具有成功應用案例,愿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
(三)申報單位近三年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申報材料
一、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主管部門組織好本地區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揭榜掛帥”申報工作,指導申報單位根據《通知》(內容詳見工信部官方網站)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編制《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揭榜掛帥”項目申報書》(附件1),明確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產品和服務揭榜任務,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線上申報。
二、申報單位采取線上填報和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下、線上填報材料應保持一致),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線上申報,并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每個申報單位可牽頭申報1個項目,最多可涵蓋3個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揭榜任務。揭榜任務應聚焦某一具體行業(附件2)、圍繞智能制造典型場景(附件3)開展集成攻關和應用驗證。
三、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4),并連同項目申報紙質資料(一式2份)于11月12日前報我局(裝備工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