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節水標桿企業
1. 遴選對象。2024年度遴選對象主要包括火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啤酒、有色等行業以及其他已出臺節水型企業評價標準的行業企業。
2. 基本要求。企業申報節水標桿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1)達到相關行業節水型企業國家標準要求,并通過地市主管部門節水型企業評價認定;
(2)年取水量超過30萬立方米的獨立法人;
(3)單位產品取水量、水重復利用率等關鍵水效指標優于標準要求,在行業內處于領先水平;
(4)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申報至公示期滿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懲戒黑名單企業不予支持)。
補助
最高2萬
申報材料
(1)企業申請。企業按照自愿原則向所在地市工業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編制節水標桿企業申請材料。
(2)地市初審。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現場核查,確保材料內容和有關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并出具初審意見。各市已認定的節水型企業中,每個行業水效指標最優的企業應推薦申報省級節水標桿企業。
(3)省級評審認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將綜合各行業申報情況,遴選出2024年度省級節水標桿企業,并發布有關行業水效標桿值。節水標桿企業稱號有效期為兩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